想吃冰激凌

我决定要把文写完,毕竟写文字会很开心~

可忆不可追

15岁那年,我认识了一个人,觉得,怎么会有这么聪明的人呢!太羡慕了!~17岁那年,他也认识了我,然后,我觉得自己是何其幸运,能够和这样一个人牵手,虽然于人生而言这只是短短的一瞬间。

后来,我们参加了高考,他牺牲掉自己的高分和理想的结果却是我们依旧各奔东西。意料之外,情理之中的分手了,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温柔的姑娘。那是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刻,下楼从楼梯上摔下去,刀子划破手臂都没反应,然后我告诉自己,既然忘记那么痛苦,那就继续喜欢吧,先再喜欢他三年吧。

三年间,他曾暗示我们能否再续前缘,也曾直白的说他喜欢的还是我。可是,作为一个自负的姑娘,我无法说服自己,忘记他曾经的背叛。可惜,三年的时间,在我喜欢他这件事情上毫无作用。

就这样三年过去了,他说,他要去我在的城市找我,那时的我似乎是认命了无法忘记这件事情,他的到来就是我们之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,可惜他并没有来。然后我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状态。在一种近乎病态的心理下和别人在一起了。不知如何知晓的他,生气的职责我为什么不愿意多等他两天。然后在那天,我才知道,他从未背叛,并不存在什么温柔的姑娘。可是我却继续了自己的选择。

终于,我们都大学毕业了,我来到他的城市工作,我想告诉他,我喜欢他。他还是那个会因为点了我不爱吃的菜而自责的他,他还是那个会为我剥好所有虾壳的他,可是他告诉我,我太天真了,人定要结婚生子,可结婚却不只是两个人互相喜欢那么简单。我听懂了,我离开了,我从未问过,他是否有女友,可我知道,我唯一能做的,就是再见了。

我来到魔都,忙碌而又精彩的生活,让我忘记了很多。然后,偶然间他也到了魔都,他并没提出见面,而惧怕见面的我说着距离太远不然请他吃饭的违心话。因为他给我的定位,他入住的酒店,和我只有一路之隔。

最终,我还是选择了回家,这时已经7年过去了,我以为,这个人不过是过往云烟了。4月,他找我聊天,有些撩妹的语调,和这7年最开始那段时间一样,他一直在要我的照片,给我发着暧昧数字的红包,可是和那些年不同的是,我第一次给了照片。现在想来,这是他在对自己青春岁月的告别吧。

换了的工作一直要用到微信,可是不想被这些人打扰清静生活的我,一直在使用着一个新的微信,这个微信上,没有他。直到一个小时前,我闲来无事登陆了自己的微信,然后看到,永远用各种各样篮球做头像的他,把头像换成婚纱照,照片里,一个温柔的姑娘开心笑着,一个熟悉的男子宠溺的看着她。而以为早已相忘天涯的我,却忽然泪流满面。原来,一切只是习惯而不是忘记。

其实,脑洞巨大的我曾脑补过无数个他结婚的场景,有事不关己的,有潇洒放纵的,有歇斯底里的。可当事实就摆在面前时,我所能做的只有难过。

想来这些年,无论我走到哪里,都不会丢下的东西,一个是写满我们两个故事的本子,一个是他当年送我的画册,虽然我以为自己忘记了,可是潜意识的动作却一直在昭示着他的与众不同。

算起来,我已经喜欢他七年了,希望不会有下一个七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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